重庆巴洲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巴南区鱼洞花土湾、鱼洞下河路、龙洲大道部分住宅、商业、工业用房公开招租公告
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拟对我司巴南区鱼洞花土湾、鱼洞下河路、龙洲大道部分住宅、商业、工业用房进行公开招租,欢迎广大具备条件的竞租人参加。
一、标的简介
巴南区鱼洞花土湾、鱼洞下河路、龙洲大道部分住宅、商业、工业用房,本次对外公开招租住宅11套、商业5套及工业用房,合计建筑面积为2451.28平方米及巴南区花土湾室外空地770.00平方米,详见下表。
资产租赁价格明细表
序号 | 证载坐落 | 证载楼层 | 房屋用途 | 土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月租金底价(元/㎡·月) | 年租金总价(元) | 备注 |
1 | 巴南区鱼洞花土湾78号附3号 | 1层 | 成套住宅 | / | 92.05 | 9.00 | 9,941.00 | 整体租赁,年租金总额为286285元。原合同即将到期,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租赁权(不含物管费) |
2 | 巴南区鱼洞花土湾78号附2号 | 1层 | 成套住宅 | / | 92.05 | 9.00 | 9,941.00 | |
3 | 巴南区鱼洞花土湾79号附1号 | 1层 | 商业服务 | / | 551.01 | 13.00 | 85,958.00 | |
4 | 巴南区鱼洞花土湾79号附2号 | 1层 | 商业服务 | / | 31.97 | 20.00 | 7,673.00 | |
5 | 巴南区鱼洞花土湾79号附3号 | 1层 | 商业服务 | / | 31.97 | 20.00 | 7,673.00 | |
6 | 巴南区鱼洞花土湾79号附4号 | 1层 | 商业服务 | / | 51.55 | 20.00 | 12,372.00 | |
7 | 巴南区鱼洞花土湾79号附5号 | 1层 | 商业服务 | / | 35.17 | 20.00 | 8,441.00 | |
8 | 巴南区鱼洞花土湾79号附6号 | 1层 | 商业服务 | / | 41.56 | 20.00 | 9,974.00 | |
9 | 巴南区鱼洞花土湾79号 | 1层 | 工业 | / | 273.87 | 14.00 | 46,010.00 | |
10 | 巴南区鱼洞花土湾79号 | 1层 | 工业 | / | 117.58 | 13.00 | 18,342.00 | |
11 | 巴南区鱼洞花土湾79号 | / | 工业 | 770 | / | 4.60 | 42,504.00 | |
12 | 巴南区鱼洞花土湾79号 | 1层 | 工业 | / | 176.00 | 13.00 | 27,456.00 | |
13 | 巴南区鱼洞花土湾1-4号 | 2层 | 住宅 | / | 44.00 | 9.00 | 4,752.00 | 不含物管费 |
14 | 巴南区鱼洞花土湾3-1号 | 1层 | 住宅 | / | 57.00 | 9.00 | 6,156.00 | 不含物管费 |
15 | 巴南区鱼洞花土湾3-12号 | 6层 | 住宅 | / | 44.00 | 9.00 | 4,752.00 | 不含物管费 |
16 | 巴南区鱼洞镇下河路28号附59号 | 13层 | 成套住宅 | / | 65.00 | 10.00 | 7,800.00 | 不含物管费 |
17 | 巴南区龙洲大道2号9幢2-8 | 2层 | 成套住宅 | / | 150.12 | 7.00 | 12,610.00 | 不含物管费 |
18 | 巴南区龙洲大道2号9幢3-8 | 3层 | 成套住宅 | / | 150.12 | 7.00 | 12,610.00 | 不含物管费 |
19 | 巴南区龙洲大道2号9幢4-8 | 4层 | 成套住宅 | / | 150.12 | 7.00 | 12,610.00 | 不含物管费 |
20 | 巴南区龙洲大道2号10幢1-4 | 1层 | 成套住宅 | / | 148.07 | 7.00 | 12,438.00 | 不含物管费 |
21 | 巴南区龙洲大道2号10幢1-5 | 1层 | 成套住宅 | / | 148.07 | 12.00 | 21,322.00 | 不含物管费 |
二、招租内容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及《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处置利用的通知》(巴南府办发〔2018〕92号)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商业门面实际情况开展招租工作。
三、公示时间
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26日
四、竞租方式
(一)所报价格大于或等于该标的公告招租底价的竞租报价人为有效报价;
(二)资产公开招租设租金底价(第三方机构评估价格),竞租人从租赁底价开始竞价,每轮报价延时时间为2分钟,报价最高者预中标。若享有优先承租权人同意跟价,其他竞标人可再次竞价,加价幅度为50元/次。若租赁房屋原承租人(优先承租权人),未对最高报价行使优先权(跟价),该最高报价者中标。
(三)每一宗招租资产报名参与者只有1人,可直接依据评估底价确定为承租人。
(四)中标人确定后,在重庆巴洲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预公示3个工作日。
五、竞租人资格要求
(一)竞租人为法人的应当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提供独立的法人资格凭证;
(二)竞租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竞租人为法人的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开标现场,由招标单位负责核定其身份;竞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
(四)按规定时间和方式进行意向登记并提交保证金;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享有优先承租权人同样按照本条约定参与报名、缴纳竞标保证金,并应严格按照本公告履行义务、享受权利。
六、招租公告的获取
在重庆巴洲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qbzwljt.com)下载本项目招租文件等现场竞租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也可以到我司现场领取。无论竞租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只要进行了意向登记,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竞租内容。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缴纳竞租保证金
(一)时间:2021年11月29日9:00-18:00
(二)地点:重庆巴洲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办公室(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融汇大道7号4幢附27号)。
(三)须提交的资料:
1.境内外企业
(1)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竞租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
(3)竞租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及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
(4)竞租报价表(密封)(格式见附件)
(5)竞租人信息卡(格式见附件)
(6)竞租人保证金缴纳收据(原件)
2.其他组织
(1)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竞租人的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竞租报价表(密封)(格式见附件)
(4)竞租人信息卡(格式见附件)
(5)竞租人保证金缴纳收据(原件)
3.自然人
(1)自然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
(2)竞租报价表(密封)(格式见附件)
(3)竞租人信息卡(格式见附件)
(4)竞租人保证金缴纳收据(原件)
(四)竞租保证金缴纳与退还:
竞租人报名前,以对公形式向招租单位缴纳该标的公示价的2个月租金作为投标保证金,待招租工作完毕后,招租单位1月内按原帐户退还(无息)投标人,保证金缴纳账户:重庆巴洲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3100082109200009853,开户行:工商银行重庆鱼洞支行。竞租现场需查验缴纳情况,未缴纳竞租保证金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竞租资格:
1.竞租人在竞租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2.未按招租文件规定报价方式报价的;
3.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租人签订合同的;
4.其他扰乱招租程序的。
八、现场踏勘
为减少相关误差,潜在竞租人进行现场踏勘的,若有需要可与招租人联系确定现场踏勘时间。竞租人对现场踏勘获取的所有资料负责,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无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已经对现场做过充分详实了解,认可竞租时现有房屋状况和相关配套满足竞租人承租需求,且不存在因现状不符或因房屋普遍存在的(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漏水、返潮、变形、裂缝、设施设备以及电力配备等情形)而影响租赁的情形。同时在竞租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因素,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九、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一)投标时间:2021年11月 30 日9:50-10:00。
(二)开标时间:2021年11月 30日10:00
(三)开标地点:重庆巴洲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办公室(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融汇大道7号4幢附27号)。
十、招租要求
(一)本项目标的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中标者必须严格遵守。
(二)中标者自行负责标的物移交后所产生的费用(如:水、电、气、物业管理等费用)。
(三)中标者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半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签订当年月租金标准收取两个月的租金),并完善相关手续。
(四)该租赁标的物不能用于易燃易爆品等危险物品制作销售等,不得在租赁房内从事非法活动、非法生产、非法加工,不得经营危险用品、机械加工类,不能用于噪音大、粉尘大、污染大、影响市容市貌或当地居民生活的业务项目。
(五)标的物水、电、烟道及污水管网均以现状为准,若现有水、电、烟道及污水管网无法满足中标者经营业态需求,由中标者按照该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及所经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要求自行申请安装水、电表及线路,烟道,污水管网等,费用自理。
(六)合同期内未经招租人书面许可不得转租。
(七)分散独立门面、住房租赁的,租赁合同期限原则上一年一签,到期无违约行为可续签,续签原则上不超过5年,5年后重新评估招租,同等条件下承租人可优先续租。
(八)续租5年内每年租金价格比上年租金价格增长5%(从第二年开始递增,含第二年),租金每半年收取,中标者应在6个月期满之前向招租人支付下半年租金,以此类推。若中标者逾期未缴纳下一季度租金,且逾期支付租金超过30日的,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屋,对中标者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并追究中标者法律责任。
(九)租赁满5年后,由我司在“重庆政府采购云服务平台”上委托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重新评估并报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备案,再以备案价格作为租赁底价重新招租。
(十)原承租方申请继续租赁的,应在公开招租时参与竞租。因情况特殊确有必要的,经与我司协商一致,同等条件下可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的相关信息应在招租信息公告中进行披露。
(十一)装修期暂不收取租金具有附带条件。中标者必须按照《国有房屋商业租赁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合同义务,提前退租或因中标者原因违反合同约定又或者因中标者原因导致合同终止、解除等的,皆不享有装修期的免租,中标者应按规定全额缴纳装修期的租金。
(十二)本次招租按一宗商业门面签订一个《国有房屋产权租赁合同》。
(十三)招租人在重庆巴洲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挂网招租商业时,将《重庆市巴南区国有房屋租赁合同》一并进行挂网公示,租赁合同除对中标者及承租房屋相关基础信息进行更改外,其余条款均不做更改,无论竞租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只要进行了意向登记,均视为已知晓并认可租赁合同内容。
十一、合同签订
(一)承租人应在预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按照公示的合同格式范本)签订租赁合同。
(二)公开招租文件、承租人的竞租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租赁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四)在签订合同之前,招租方有权对中标人的资质进行复核。若中标人不配合审查以及审查不合格的,招租方有权拒绝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二、招租单位
重庆巴洲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老师
电 话:023-66228673
附件:1.竞租文件部分格式
2.《国有房屋资产租赁合同》
重庆巴洲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5日